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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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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09 11:35:33 打印 字号: | |

中共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下旬6月下旬,县委第巡察组对中共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28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及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的三大方面14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分类整改,有序推进

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党组高度重视,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的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

(三)注重建章立制,力求取得实效

对照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对已不符合实际的制度进行了废止和修定。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由审管办、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牵头,各部门联动,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问题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 ①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建设学习型党组为目标,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推进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以制度保障学习时间和效果。②坚持系统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③及时跟进学,将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④严格执行学习记录管理制度,做好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认真记录学习过程,如实反映学习情况。⑤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测试,严禁走过场。

2.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在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的基础上,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坚持以考促学,每年政治理论考试不少于12次。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及时检视整改违背初心使命的各种问题。③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落脚点,聚焦干警在尽职履责、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大提升”专项活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抓实做,缺乏一以贯之”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涿鹿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②及时更新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内容,讲好涿鹿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故事。③政治部每季度检查通报1次注册《学习强国》及学习积分情况,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4、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本部门的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树牢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决落实上级党委和法院系统决策部署,对上级机关来文涉及全院工作的,由院党组研究具体落实举措,只涉及部门工作的,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具体落实举措,上级来文充分运用OA办公系统进行流转。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持续实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狠抓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凡应当由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召开院党组会集体研究。②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完善健全了收发文管理、公章管理、公车管理等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强班子成员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由党组书记严格把关审核。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关于“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仍有欠缺,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①加强案件流程监管和审务督查力度,对案件审理执行各环节用时过长的及时进行督办;对长期未结案件调卷评查,分析原因,督促结案。②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对因答复不及时导致向上级部门信访的坚决问责处理。③制定公文处理办法,规范行文管理。党组会议详细全面,涉及全院工作的事项印发会议纪要。④强化领导把关责任,干警研讨发言材料、心得体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等由其直接领导指导和把关,坚决杜绝个人材料抄袭现象。

2.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我院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院党组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列入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按期进行专题学习。②对市中院2019年“大督查、大整改”活动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没有整改到位的已经整改到位。

  3.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 ①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具体职责、履职标准和失责追究相关规定,强化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职责和失责追究力度。把履行“一岗双责”纳入对班子成员的目标管理,要求党组成员年终述职时报告本人开展“一岗双责”工作情况。③每年至少召开2次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用本单位及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干警。④出现违纪违法干警的支部,举一反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警示教育。

  4.关于“存在审判辅助岗位缺编,行政岗位超编,行政与审判辅助编制人员混岗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 ①按照上级法院安排,积极做好符合法官任职

条件的法官助理任法官工作,补齐员额法官空缺。②对在审判岗位的行政人员,符合法官助理条件的,任命为法官助理,确定相应等级;在行政岗位的法官助理免去助理等级,按综合类公务员管理。在市中院统一组织下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解决一线辅助人员不足问题。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违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①完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涿鹿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

6.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对相关费用支付监管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①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案款到账后由财务人员及时和主办人沟通,然后由主办人报相关领导审批,案款统一由庭长、主管院长和主管财务领导在发放凭证签字后直接发放当事人。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做到票证相符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问题。③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

整改情况: ①每年年初院党组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时要将党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院党总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院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并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②加强党建业务学习,由院党总支负责编印《党建工作手册》下发每名党员,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③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监督管理,院党总支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检查通报,对不能严格执行组织规定或者违反组织规定的支部,一经发现在全院通报批评。④对个别支部2019年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2.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 ①严格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意留存资料,不走过场,不缺步骤,不搞形式,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让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到实处。②对于个别党员干部不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问题,敷衍了事的,深入谈心谈话,督促改正③规范党日活动和红色教育活动。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于个别退休党员拖延交纳党费的,与其个别谈话,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主动上门收缴党费。②坚持党费每月收取、主动缴纳,认真填写好支部手册,做好党费收缴花名册,按要求上缴。③党总支定期检查各党支部学习情况“三会一课”记录,抽查部分党员的个人学习笔记,逐一列明问题清单,指导督促改正。④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评议流程,按照评议标准实事求是进行评议,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的目的。

二、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推进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适时召开会议研究总结全整改情况,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二)强化政治责任,从严管党治党。着力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发展。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真正做到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3月9日至5月8日)。联系方式:电话6534705(工作时间)邮政编码:075600。

 

                      中共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9日

 


 

 
责任编辑: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