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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涿鹿法院:庭审开到床前 彰显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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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艳锋 李世春  发布时间:2021-09-01 15:17:49 打印 字号: | |

618上午涿鹿法院李建明庭长在审理被告与原告陈某道路交通事故一案时,腿部受伤卧床无法行动,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庭长等人驱车十余公里,将法庭搬到其所住旅馆,就地审理该案。

某因车祸导致双腿骨折目前卧床在旅馆,生活不能自理李建明庭长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决定到王某暂住的旅馆开庭,没有庄严的审判台,李庭长等人员只有坐在另外放着杂物的床上,书记员伏在简陋的柜子上进行记录。李庭长亲自来到被告床前询问了王某的病情,解释法理法条,悉心做被告的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大局出发,对被告进行了深刻法庭教育,深深打动了被告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对法院这种为民的做法表示真挚感谢,也得到了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致好评。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秩序井然最大化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仅用了40分钟就完成了此次开庭。

次就地庭审涿鹿法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剪影自活动开展以来,涿鹿法院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神,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这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就地办案,让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与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来源:涿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谷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