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切实提升涿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张家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涿鹿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涿鹿县人民法院对相关工作进行沟通研究,并于2020年8月25日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张家口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通知要求以县法院为我县联合惩戒发起单位,县有关部门为联合惩戒响应单位,通过将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嵌入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识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实现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大环境,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