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县城距北京市区125公里,全县总面积2802平方公里,辖1区、8镇、9乡、373个行政村,总人口33万,是较大的环京津县区之一。涿鹿县境内蕴藏着丰富的资源。水资源充裕,全县水资源总量达7.45亿立方米。具有五千年的农业耕作史,历史上素有“千里桑干、唯富涿鹿”之说。是全国粮食大县、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全国绿化工程重点县、全国水果产量百强县、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中国名特优经济林仁杏之乡、中国葡萄之乡。涿鹿县具有独一无二的垄断性的旅游资源。中华民族炎黄蚩三大人文始祖在涿鹿生活、征战、合符、建都,开创中国文明伟业,使涿鹿成为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开源地。涿鹿县人民法院座落于涿鹿县城轩辕西路中段,依照法律规定,主要负责审理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并对有关的生效法律文书予以执行。内设12个局、庭、室、处、队和5个基层人民法庭,干警79名。近年来,院党组率领全体干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年结案1500件左右,为涿鹿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先后荣获“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省、市级多项荣誉。
涿鹿县人民法院于一九五0年四月成立,一九五一年,成立了裁判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县武装部、县法院的有关领导组成。一九五八年十二月怀来、涿鹿两县合并,涿鹿县法院称涿鹿地区派出庭。一九六一年五月,怀、涿两县分开,恢复了涿鹿县人民法院的建制。文革时期实行军管。1973年1月恢复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