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法院开展的“夏季攻势”专项执行行动中,涿鹿法院周密部署,针对特殊案件集中开展执行行动,近日在怡馨家园小区,成功强制执行一起房屋腾退案。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赵某某却迟迟未履行给付申请执行人案款55万元的义务。张某于2020年1月6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某两次作出还款计划,均未依约履行。针对被执行人拖延执行的情形,涿鹿法院及时对被执行人赵某某位于涿鹿镇怡馨小区的楼房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案外人王某以最高价46万余元竞得。法院通知被执行人赵某某限期腾房后,被执行人赵某某却以身在外地为由拒不现身。法院在依法张贴腾房公告后,其仍未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通过电话通知被执行人赵某某或其家属到场配合执行,赵某某明确表示不到场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在开锁公司人员强制开锁后,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登记后,将房屋交付竞买人王某,案件顺利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现仍涉案的被执行人,应当主动申报财产,并履行法律义务,对拖延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法院将通过采取查封、拍卖、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