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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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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18 16:24:18 打印 字号: | |

涿鹿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二月十一日


涿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涿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8211日)

涿鹿县人民法院院长  董继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严格公正司法,自觉服务大局。

围绕“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713件,法官人均结案108件,同比增加37件。

(一)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31件。对诈骗犯贺军峰、抢劫犯赵洋洋、放火犯楚利明等812名被告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坚持快立快审快判,结案46件,判处被告人55名,有力震慑了犯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对于社会危害较小、悔罪态度较好、取得被害人谅解的78名被告人,依法从宽适用非监禁刑,10人免于刑事处罚,减少社会对抗。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3%,使受害人及时得到了赔偿,有效缓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坚持调判结合,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1843件,结案标的额4.25亿元。辉耀镇张凤岭等33人诉季永丽买卖合同等多起有较大信访隐患的群体性案件得以妥善解决,三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顺利办结,维护了社会稳定。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完善诉前、诉中、诉后调解衔接机制,调撤率达56.71%,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强化行政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涿鹿建设。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举的原则,加大协调解决力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支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15,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26件。既维护了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四)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执行工作。通过开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和“平仓、收网、达标”三大合围攻坚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893次,涉及案件687件,冻结存款280余万元,司法拘留8人,将42人纳入失信名单,其中1人按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后,慑于法律威严将34万案款全部履行。全年共执结案件658件,执结率91.14%,结案标的额2.3亿元,执行到位金额2431.7万元,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72%。在县委政府的协调支持下,涿鹿工业园区管委会与涿鹿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合同案、明基房地产公司申请排除妨害案顺利执结,保障了营商环境和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执行了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案,在全县开展的“双违”专项整治行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案件质效。

2017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期,审判团队的运行、内设机构的整合、司法责任制的落实、绩效考核奖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在不断探索中向纵深推进。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所有入额法官均纳入分案系统独立承办案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第一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不再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院领导承办案件384件,占全部案件的13.53%,庭长、副庭长承办案件1507件,占54.1%

(二)进一步加强节点管控。强化对案件的动态监控,杜绝超审限、长期未结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严格控制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和延长审限的审批,尽力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

(三)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高院批准试行的改革方案,我院将原来13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实行团队化管理,明确职责和负责人身份。试运行以来,各方面关系逐步理顺,运行基本顺畅。

2017年我院平均审判、执行天数为57.4天,同比减少4天,法定审限内结案99.56%

三、优化司法服务,主动接受监督。

(一)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建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立案服务、司法公开、咨询帮助“一站式”服务。12368司法服务热线解答咨询68人次,网上预约立案45件。利用案件流程信息、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公开案件流程信息2838件、裁判文书1960件,庭审直播700件,诉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二)强化司法为民。选派2名资深法官入驻县群众工作中心,负责接待群众涉法涉诉来访。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准予34案当事人缓交免交诉讼费29.26万元。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生活困难的11案申请人,积极向上级申请司法救助51.5万元。

(三)广泛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7月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到院视察指导。9月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院全面工作及矾山法庭的视察指导,并在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汇报。工作中,不断拓宽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监督渠道,通过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倾心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法院队伍。

(一)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院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扎实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结合县委开展的“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大讨论和市中院“转作风、强素质、建体系、严奖惩”活动要求,从严从实抓起,强化思想教育,强化考核问责,干警纪律作风得到明显提高。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积极推进“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对违规违纪的干警严肃问责。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执行局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法警张继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近日,最高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以《在服务大局中传递司法温度》为题,专版刊登了我院在服务大局、依法审判、强化执行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在取得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一是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紧缺,距离“1法官+1助理+1书记员”的办案模式还有很大差距。二是在制度落实上还有不足,司法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三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存量较多,司法救助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不断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

一、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围绕全县“四大两新”主导产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二、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深化案件节点管理,进一步明确诉讼中各节点的完成时限,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建立发还改判案件定期讲评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提高案件质量。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人员分类管理后的具体职责、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激发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做好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工作,切实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稳妥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和人、财、物省级统管工作,确保队伍不乱、工作不断、顺利进行。

四、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牢牢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把法院队伍打造得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继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作为,为建设首都卫星城魅力新涿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