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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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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18 16:26:14 打印 字号: | |

涿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涿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9128日)

涿鹿县人民法院院长  董继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依法服务大局,狠抓审判作风建设,狠抓审判质效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审判质效综合考核得分排名全省法院第四。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468件,结案3296件,同比分别上升18.2%17.6%,法官人均结案143件,均创历史新高。

一、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新发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46件。对开设赌场犯罪的单正东、刘飞,实施网络诈骗的黄朝杰、黄晓婷,贩卖毒品的朱宇齐等均从重处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台账,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就涉黑恶线索进行多次专题研判,主要就性质、证据等方面提出意见。通过周密组织、强力推进,形成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对起诉到法院的王仲瑞等5人敲诈勒索涉恶案,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及时公开进行审理,最终五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1939件,结案标的额4.18亿元。许某某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张某某等10人诉张家口玉晶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涿鹿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涿鹿县人民政府、矾山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案等有较大影响和稳定隐患的案件得到依法处理,顺利召开河北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维护了社会稳定。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完善诉前、诉中、诉后调解衔接机制,调撤率达53.45%,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受理行政案件30件,审结28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3件;依法开展行政和解,促成当事人撤回起诉8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1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57件,裁定不予受理14件。既维护了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四)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力度,在县城主要街道、广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在全县所有乡镇和主要村庄、社区张贴宣传海报190份,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界限,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按照省高院“精准执行”攻坚战统一部署,全面发力,人财物向执行工作倾斜,全院全员行动,对未执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建档立卡,逐案研究对策,确保底数精准、对策精准、执行精准。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累计网络查控1258件次,冻结资金2800万元,网络拍卖59件。加大惩戒力度,全年司法拘留28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4人,通过涿鹿县电视台、法院微信公众号、县城繁华路段显示屏集中曝光130人次,对835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全市法院首家与三大通信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定制失信彩铃,19人迫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20186月两次开展凌晨执行行动,12月开展“燕赵利剑”执行专项行动,媒体进行全程报道,社会反响良好。全年共执结案件1078件,所有核心指标全部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标准。

二、强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一)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员额法官退出机制,2名法官自愿申请退出员额。对员额法官办案数量、质量等指标按月通报,营造你追我赶的氛围。切实解决放权之后的监督问题,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院庭长对涉及群体性纠纷,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可能发生类案冲突,可能发生违法审判等四类案件实施全面监督和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坚持“入额必办案”,院庭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实现办案常态化,全年共办案2420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73.4%

(二)完成机构编制省级统管。按照《河北省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制作完成《涿鹿县人民法院机构编制台账档案册》上报省高院和省编办。

(三)开展“登”字号立案改革。坚决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进一步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20187月以来登记案件1089件,转诉调对接系统337件,调解成功197件。

(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固定争议焦点,庭审中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促进庭审实质化。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轻刑快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60件,当庭宣判率50.3%,服判率达96%

三、强化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大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加快构建人性化、科学化、便民化司法服务工作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诉讼费减缓免力度,共减缓免诉讼费12.68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78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9.75万元,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面提升办案效率,依法适用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1587件,诉讼周期同比缩短11天,办案节奏明显加快。

(二)全力推进司法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公开率100%,裁判文书上网2308件,庭审直播738件,均居全市法院前列。全面应用电子法院,当事人网上提交立案873件、网上缴费462件、接受电子送达736件、网上质证14件,网上开庭1件,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三)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解决,开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加大化解力度。加强重点案件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有信访苗头的19案和市中院转来的11案,分类施策,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均得到妥善处置,未发生进京赴省访案件。

 四、强化政治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坚持党建引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切入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组织力提升工程,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主题党日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执法办案,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和审执工作同步提升。

(二)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和“讲学习、转作风、提素质”专题教育活动,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强力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从严从实抓起,强化思想教育,强化考核问责,干警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五查五看五讲清”集中教育活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落实好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确保廉洁司法。

五、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一)全力做好扶贫脱贫工作。积极落实县委部署,克服案多人少矛盾,选派贫困村驻村工作队2个、非贫困村工作队3个,尽最大努力,为工作队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确保工作队安心工作。针对贫困村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筹措资金7.5万元帮扶贫困村建设维修公共设施。班子成员经常到村调研走访,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工作队的同志严格遵守驻村帮扶工作纪律,扎实开展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等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帮扶任务。法院63名帮扶责任人与255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先后开展“暖心行动”“送关怀”等活动8次,提升了贫困群众的满意度。

(二)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报告全面工作,及时汇报重要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审判监督工作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3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58件,参审率93.47%,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2018年县法院能够顺利完成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司法人员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办案压力日益加重;三是司法改革带来的新举措、新制度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此,我们将不断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本次大会决定,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深化改革、攻坚克难、从严治院、创优争先,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涿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着力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围绕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审理金融案件,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依法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审理“三农”案件,积极回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司法需求。围绕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放管服”改革,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严惩失信行为,规范执行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着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开展“审判质效巩固规范提升年”和“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确保法律适用统一,推动审判质效实现全面提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推进诉调对接、案件繁简分流。规范流程管理,健全完善业绩考评机制,释放办案潜力。

三、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完善“能进能出”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加快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推进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转型,逐步建立法官惩戒和保障机制,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按照省法院部署有序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提升法院工作整体效能。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弘扬拼搏进取之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就要有新担当、新作为、新贡献。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扎扎实实的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件1:术语解释:

1.执行工作核心指标: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时,要求必须达到的四项指标:综合结案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信访督办案件办结率、终本案件合格率。

2.“登”字号立案改革: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实行“一人一事一号”,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案件,全部进行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符合受理条件且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转入诉调对接系统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正式立案受理;符合受理条件且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直接立案受理。

3.《三项规程》:指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责任编辑: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