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涿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1月20日)
涿鹿县人民法院院长 董继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我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规范提升,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立足工作重心,为涿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任务,依法全面履职尽责,高站位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全年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审结5件,结案率100%。按照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依托“一乡一法庭”平台,在全县17个乡镇所在地集中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在行政村张贴宣传海报300余份,再次营造强大声势。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通过会商机制,推动案件有序审理,无缝对接。对诉到法院的任世强等9人寻衅滋事涉恶案、许云峰等6人非法拘禁涉恶案、刘金彪等5人故意伤害涉恶案、陈浩等7人非法拘禁涉恶案,均判处被告人5个月—3年实刑,对刘建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涉黑案,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9年,追缴违法所得155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全力维护全县大局稳定。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45件,审结145件,结案率100%。审结张卫洋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为因假化肥受害的群众挽回损失48.7万元。审结王清和等31名被告人涉案金额160多万元的电信诈骗案,判处首要分子王清和12年11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依法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对冯雨祥等三起失火案集中进行宣判,为非法野外用火行为敲响警钟。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003件,审结1920件,结案率95.86%,结案标的额4.3亿元。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涉及涿鹿任海汽贸、河北东华绿源等民营企业的154件案件,积极争取协调解决,调解撤诉87件,实现双赢或多赢。审结涉及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案件285件,保障金融安全。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67件,调解撤诉45件,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审结劳务纠纷43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法治涿鹿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行政案件矛盾化解和处置工作,配合行政机关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着力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1件,判决支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1件,不予受理1件,判令行政机关对原告提出的申请予以答复的9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0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44件,裁定准予执行16件,驳回申请28件。既维护了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持续发力解决执行难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失信惩戒,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受理执行案件1203件,执结1007件,执结率83.71%,实际执行到位总金额1.2亿元。按照省高院“执行百日攻坚战”统一部署,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网络查控1200件3959次,网络拍卖44件134项财产,纳入被失信执行人名单438人,并且在县电视台、县城繁华路段显示屏进行集中曝光。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协调建立联合打击拒执罪工作机制,张桂梅因拒不执行判决,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在县城主要街道、广场开展“守初心、担使命、强执行、惠民生”等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营造了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
二、抓牢执法办案主业,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注重在提高办案效率上深挖潜力。科学制定月度、季度指标任务,统筹安排全年办案计划,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实现良性循环。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62件,审执结3175件,结案率91.71%,法官人均结案151件,全市排名第三。全面严格审限管理,压缩办案周期,着力降低平均审理天数,2019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3天,同比减少5天。
注重在提高案件质量上倾注全力。探索类案和关联案件归口审理,坚持随机分案和指定分案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类案指引和案例指导工作,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创新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构建起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服判息诉率89.2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为0.19%、改判率为0.43%,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注重在提高办案效果上精准发力。深入推进司法公开,2019年,庭审直播率达42.9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裁判文书公开率105.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深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努力将涉诉信访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全年没有发生重大信访案件。
三、积极开拓进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长足进展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下发《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实施意见》,全面细化“四类案件”情形,上线“四类案件”监管程序,院庭长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监管全程留痕,切实解决了司法体制改革后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有效规制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不断提高审委会的专业化和权威性。
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新型办案团队,充分调动法官助理工作积极性,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程序严格、衔接严密的团队工作模式。圆满完成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规模,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做好内设机构整合和人员配备工作,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13个精简到9个。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严格执行“三项规程”,积极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轻刑快审工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20件,平均审理天数11天,服判率达96%。
四、强化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大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强化诉前司法保护,全力保障困难群众行使诉讼权利,依法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16件案件18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资金93万元,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加快推进诉讼事务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了群众异地诉讼难的问题。
构建“分调裁审”解纷模式。在坚决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基础上,对适合调解的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在立案前进行分流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立案审理,进一步减轻群众讼累。2019年登记案件2649件,诉前分流案件1688件,调解成功704件,诉前化解率56.5%。
打造多层次立体化诉讼服务平台。在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打造“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全力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电脑手机”相结合的全方位诉讼服务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缴费、网上证据交换与质证、网上送达等“互联网+”电子诉讼服务,并开启了审判网络远程庭审新模式。网上立案2148件,网上缴费898件,网上送达1519次,网上质证122件,网上开庭26件,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五、狠抓队伍建设,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干警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等活动,机关党建工作显著增强。
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加强干警业务知识培训,全年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干警324人次,全院干警全方位多层次地接受了岗位培训。注重司法实践能力养成,完成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培训课时要求、“学习强国”建立共同学习组做法受到县委宣传部肯定,参加政法大讲堂6期,参加法官大讲堂3期,司法能力有了新的提升。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和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提升活动,查找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大督查、大整改”。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新招录干警和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推进廉政党课常态化,教育广大干警以身边人身边事为警醒,坚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六、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报告全面工作,及时汇报重要工作,2019年12月1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法院工作情况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累计征求各级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06人(次)。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5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44件,陪审率达到97.18%,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2019年县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一是执行联动大格局作用发挥不充分,失信惩戒机制和惩治措施仍需进一步强化,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二是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个别法官司法能力还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尚未完全落实,大量案件起诉到法院,在诉源治理上还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争取多方支持,采取过硬措施,全力推进解决。
2020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本次大会决定,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涿鹿全力打造“卫星新城、品质涿鹿”,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委、政法委对法院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是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惩腐败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大民营企业保护力度;完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切实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高诉讼便捷度。积极推进多元化解、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提高审判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互联网法庭”,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加强重点案件摸底排查,把合理诉求解决好,把重点群体和人员稳控好。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串联、聚集、上访、闹事的案件,分类施策,对重点案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确保不发生进京赴省访案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是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要落实司法保障措施,激励干警敢于担当、公正司法。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为确保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附件:1.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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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术语解释
1.四类案件:指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院、庭长必须进行监督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或法官遇到干预过问情形的案件。
2.三项规程:指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3.两个一站式:指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8月要求建设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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