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人民法院
诉 讼 流 程
一、立案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立案材料;
2、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
3、工作人员进行立案登记;
4、工作人员进行案件信息录入
5、立案庭将案件移送业务庭。
二、审理
1、向当事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2、送达诉状副本;
3、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4、庭前交换证据;
5、召开庭前会议;
6、进行庭前调解;
7、确定开庭时间,并依法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8、开庭审理;
9、公开宣判;
10、送达裁判文书
11、向当事人发送生效证明;
12、装订案卷;
13、归档
三、执行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或人民法院移送执行;
2、立案庭立执行案;
3、立案庭将执行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
5、了解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
6、强制执行;
7、发送执行财物;
8、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装订案卷;
10、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