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1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的重要意义
我院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打造监管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中履职尽责有弱项这个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予以对待,根据此次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根据此次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党组成员、副院长谷建平牵头抓总,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导协调,保障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涉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树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党中央战略部署。省市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保障到哪里,统筹立审执各领域、各环节,精准发力,及时回应市场主体的现实关切,为优化提升我县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质效。认真研究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及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我院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打造监管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中履职尽责有弱项方面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打造监管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中履职尽责有弱项方面
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还需提升。县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不够紧密,对农村基层的法治宣传不够深入,农村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不够强,在打造规范法治环境方面上还需加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一是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还需提升上,2023年1月16日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议,要求全院根据此次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2023年2月8日召开院党组会,布置法官深入企业、农村基层进行法治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并计划召开全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动员部署会。2023年2月10日,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动员部署会,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等,将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融入到日常执法办案全过程。
二是在“开展法治宣传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不够紧密”上,有针对性的将《民法典》、《公司法》等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作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推广“法官说法”系列短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统筹分析,研究总结涉企案件办理办理中发现的代表性、规律性问题;完善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开展法律服务,针对企业需求,建立“解难题、办实事”工作台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2023年2月,将“法官说法”系列短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3年3月1日,我院赵家蓬人民法庭结合部门职能,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展走访调研,主动上门服务,为市场主体带去优质法律服务,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走访某公司,武法官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向该公司董事长进行宣传讲解,例如:1.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对于合同期限届满与未届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2.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某建筑工程队,该工程队经理向走访法官详细了解了工资支付问题,任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向其做耐心解答、释法明理。
三是在“对农村基层的法治宣传不够深入,农村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不够强”上,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服务基层功能,深入农村采取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公开审理、组织旁听等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提升基层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涿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阶段性的法官走访企业调研结果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某公司反映问题:曾在法院有执行案件,作为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义务,但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告知信用不达标,无法办理贷款。调查后电话回访表示:不存在此问题,前几天向工行申请贷款,已办成。对法官收集到的企业反馈信息作出详细的释法明理。
四是在“打造规范化法治环境方面还需加强”上,根据法院工作职责,2023年3月3日,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起草《涿鹿县人民法院2023年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从打击涉企犯罪、严格审判质效、提升执行质效、化解行政争议、审理破产案件等五个方面优化法治环境,将对农村、基层的市场主体开展法治宣传以及提供法律服务列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涿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院共审结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涉市场主体民事案件170余件,解决涉案标的共计6500余万元,平均审理时长33.35天,其中调解55件。在审理某燃气有限公司诉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主办法官积极调解,用时3天,为原告公司追回款项11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企业经营。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院审结涉及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一件,被告人赵某在涿鹿某小吃店内盗窃他人财物,用时两天审结此案,有效维护了该市场主体的经营商誉。
三、下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举一反三,确保问题真改、彻改、不反弹,以公正司法和优质服务为中国式现代化涿鹿场景贡献法院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6534701;邮政信箱:涿鹿县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办公室收,邮编075600;电子邮箱:zlfybgs@163.com。
中共涿鹿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