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持续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登记立案不拖延。在民事、执行案件立案审查时,坚持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尤其是涉企案件坚持做到当天审核,当天立案。
二、绿色通道优先办。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破产案件查询绿色通道”、“涉老案件绿色通道”,以上案件由专人负责,优先办理。
三、诉前解纷增效率。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行政争议、“道交一体化”、人民法院调解等类型化调解平台作用,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四、强化速裁提速度。以强化速裁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解决审理时间长这一难点,带动繁简分流等多项工作,力求最大限度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人民满意度。
五、诉讼便利网上办。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诉讼主体、诉讼类型、诉讼流程“网上办”全覆盖,实现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庭审、网上送达,推行诉讼费电子专用票据,提升诉讼便利度。
六、诉讼退费主动办。针对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经判决、裁定确定应当退回预交当事人的,取消非必要审批环节,无需当事人申请程序,人民法院依托诉讼费管理系统主动退费。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相关线索。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6533570(白天)
6521065(晚上)
县营商办监督电话:0313-6522782
涿鹿县人民法院
2023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