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涿鹿县人民法院编制
张家口市财政局审核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要任务,为全市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为涿鹿县高质高速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立案工作绩效目标。
查询释明,导诉答疑,立案审查,救助服务.信访接待,立案调解,诉讼材料收转是立案庭的职责,立案庭可在七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为方便当事人,我院立案庭推行"即诉即立"制度,只要材料齐备、符合法院受理范围的立即给予立案。针对老人、残疾人、正在医院救治的病人等特殊对象,我院还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方式,为群众提供贴心的立案服务,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也能立上案,针对老人、残疾人、正在医院救治的病人等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网上24小时立案。
(二) 审判和执行案件的职责目标。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案件,指导派出法庭审判工作。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公开,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民事案件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结,民事案件调解率35% 行政案件 简易程序45天,普通程序6个月,刑事案件 3 个月审结。执行案件6个月期限
(三)审判监督的职责目标。
对案件审判执行流程进行管理;强对案件审限的管理与控制;对审判、执行案件严格进行质量评查;对有关案件进行督办。
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审理依照特别程序办理的案件,依法审理民事,刑事,行政再审案件,检察院抗诉案件,指导派出法庭审判工作,督促审判执行案件的进程,以及全部法律文书的评查评比工作。对案件审判执行流程进行管理;强对案件审限的管理与控制;对审判、执行案件严格进行质量评查;对有关案件进行督办庭审直播案,裁判文书除不公开的外,全部上网
(四)司法警察的职责目标,维护法律的尊严。
预防制止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审批工作顺利进行.强化训练,确保在审判过程平安,压解人犯过程不出脱,突发事件拉的出,打得胜,做一个合格的司法警察,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
(一)涿鹿县人民法院法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已建立了立案信访大厅,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一站式”为当事人提供导诉、立案、查询、调解、司法救助、判后答疑、材料收转、文书送达、信访接待等服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12368诉讼服务平台整合了电话、网络、短信、窗口等多种服务形式,可为当事人提供相关诉讼服务。案件当事人可通过拨打12368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诉讼咨询,也可登录涿鹿县人民法院网“12368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案件查询、网上立案,或查阅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法院公告等内容,也可通过涿鹿县人民法院“12368网进行网上开庭,法院还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案件的庭审时间、审限变更、程序变更、执行措施等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以及法律文书的送达、领取信息等。今后,不论是联系法官、查询案件,或是诉讼咨询,案件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完成,享受更为全面、快捷、畅通的司法服务。 当事人如对法院的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投诉信访,也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转达。规范和保护庭审活动,促进审判作风建设,实行庭审直播,已建成8个数字化法庭进行高清高标准建设升级。对所有公开案件实行庭审直播,全程录音录像,建立数字化档案,法官在开庭前必须告知诉讼参加人以及旁听人员:“根据规范管理的要求,本次开庭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资料附卷备查。”对庭审过程进行音像直播和刻录存档,使法官、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在庭审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据可查、有所约束,让他们更加注重自己的形象言行,确保庭审依法、有序、文明进行。 规范执行行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执行指挥系统功能,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经能够查询全部银行,大部分银行支持冻结,工商银行已经支持扣划。另外,还开通了车辆、证券和企业法人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查询,加大查控系统使用力度。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全方位、立体化“曝光台”和“黑名单”制度,快速步入信用惩戒的“微时代”。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法院内外网、微信等载体,多渠道曝光,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倒逼执行;有计划、分批次在县城中心区户外显示屏、法院户外电子公告屏以图文形式反复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坚持用好用足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民事制裁、司法拘留等强力措施。
(二)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加强培训及法院文化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外宣传以及舆论引导,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承办其它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